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办(1991)109号文件,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综字(1991)第670号文件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沪银金管(91)5156号文件批准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于1992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1993年5月28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股沪总字第01900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2,943,082.00元。
公司于2001年6月11日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简批字(2001)第867号》文批准更名为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已经2005年12月16日召开的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向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9股股票对价,以换取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并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公司现有LCD/LCM生产工厂2家,年生产能力为LCD20万平方米,LCM3600万片。产品可根据客户定制要求生产SMT、COB、COG、TAB、COF等各种结构类型的显示模块以及TFT、OLED模块产品。产品主要涵盖平板显示显示器件(包括TFT、CSTN、STN、TN、等离子显示器PDP、真空荧光显示器VFD等)、彩色显像管CRT及玻壳、电子部件及其它(包括彩色滤光膜CF、钨钼材料、薄膜开关、线束、装饰面板、微波炉及磁控管)三大类产品。
强大的研发团队和国内外最先进的技术、确保广电电子能够为客户提供咨询、设计制造、销售、全方位的服务和专业的技术支持。公司的平板显示器件产品已现广泛应用于移动电话、汽车音响、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等领域。目前广电电子已成为国内手机用彩屏的主要供应商。
1、投资咨询:投资者以电话、传真、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总部专业的投资顾问咨询相关合作事项,索取有关。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
6、总部培训:总部安排投资者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授权铜牌。
7、店面装修:总部为加盟者提供装修指导,与设计指导。
8、开业:总部持续关注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并给予经营指导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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