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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英杰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心分校加盟招商加盟_公司简介
政法英杰于2002年经过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注册成立,政法英杰教育集团总部地处北京市科技、智力、人才和信息资源最密集的区域——中关村,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名校层层环绕,使得政法英杰有着良好的文化氛围和浓郁的学术气息。政法英杰旗下有政法英杰司法考试教育培训中心、金英杰医师资格教育培训中心、政法英杰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心,项目涉足教育培训、图书出版发行、网络教学、卫星直播等多个领域,目前已发展成一家在全国拥有百家分校的综合性教育机构。
北京政法英杰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秉承“一流师资、一流经验、一流服务”的办学宗旨,积极创新、不断拓展,致力于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公务员考前培训品牌。在赵红峰执行校长的带领下,历经7年发展,政法英杰现已成为全国知名的公务员考试专业辅导机构。形成了以公职考试辅导、公考网校、职业教育为核心,集教育培训、教学研发、教育服务、图书杂志音像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教育产业中心。
多年以来,在总顾问李如海授和执行校长赵一杰教授的带领下,以“师资第一、信息第一、服务第一”为办学宗旨及发展原则的政法英杰,已成为全国著名的公务员考试专业辅导机构,并且于2008在北京大学举办的全国教育机构品牌评为“教育部2007年教学质量评测优质教育培训机构”、“教育部2007年全国优秀师资力量教育培训机构”、“2007年中国综合声誉评测优秀教育机构”等多项殊荣。
北京政法英杰司法考试培训中心也是政法英杰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常英给出任政法英杰培训中心校长,全国著名司考辅导专家、民法学辅导泰斗李仁玉教授任总顾问。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以上学历教师百余名,北大、清华、人大、法大等教育界巅峰名师的鼎力加盟,成熟的培训体系,独特的办学特色,国际化的专业教学管理以及显著的辅导效果,保证了学校的教学质量、规范运作和诚信经营,为教育培训界树立了一面正规的旗帜。 2008年,由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中国人才研究会教育人才专业委员等联合打造的“第二届中国教育培训机构品牌创新与发展年会暨中国教育培训机构品牌总评”颁奖盛典在北京大学百年纪念讲堂隆重举行。政法英杰被评为“教学质量评测优质教育培训机构”、“全国优秀师资力量教育培训机构”,“中国综合声誉评测优秀教育机构”三项大奖。
政法英杰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心分校加盟招商加盟_投资优势
师资雄厚-荟萃中国公考辅导10年以上教学经验的资深教授近百人
机构完善-已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教学研究中心
分部众多-在全国23个省市建立分校100余所
辅导科学-独创经过多年实际办学经验的科学辅导模式
经验丰富-全国各地每年参培人数三万人,累计达二十万人以上
资料权威-内部资料押中考点98%以上,押中部分原题
信息全面-汇集历年考试重点、难点,提供考前最新预测信息
服务全面-考前专业咨询,上线面试培训,提供录取与调剂信息
高通过率-连续多年创过关率新高,帮助考生突破极限,圆公考之梦
政法英杰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心分校加盟招商加盟_加盟政策
加盟伙伴申请资格应递交的相关资料
申请成为代理机构的单位应按照政法英杰的规定缴纳代理机构加盟费,接受政法英杰的考评和年审。申请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社会办学或培训许可证复印件。
3、完整填写代理机构审批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4、机构设置及业务经营情况介绍。(包括软硬件方面)。
5、所选项目的区域推广计划、实施方案与保障措施。
政法英杰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心分校加盟招商加盟_加盟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向政法英杰提出书面申请,填报《代理机构审批登记表》,同时提交有关机构证明文件。
2、考核:政法英杰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与申请单位就合作具体条款进行洽谈,达成一致意见。某些地区将采取招标的形式。
3、认证:政法英杰对申请单位所在区域的市场运作能力、运作质量及运作效果进行评估后,确认申请单位达到代理机构设置要求的,与申请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并通知申请单位支付加盟费。
4、授权:政法英杰对符合条件并在规定日期内交纳加盟费的机构,为其颁发统一的《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确定机构代码,编入政法英杰分校管理系统,并在有关专业媒体、网络上公告。申请单位正式成为政法英杰授权代理机构。
政法英杰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心分校加盟招商加盟_加盟权益
1、认可政法英杰,对所加盟的项目有深刻的理解和认同。
2、接受和执行政法英杰制定的统一管理制度和办法,接受政法英杰的日常督察。
3、积极开拓市场,逐步拓宽培训范围,按政法英杰提供的宣传资料,根据当地的情况开展相关市场公关和各种宣传活动,以扩大政法英杰及其推广的项目在本区域内的影响。
4、全面负责本区域内关于政法英杰所授权项目系列课程的组织培训工作。
5、为培训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设备、场地,使用政法英杰指定的培训教材及培训师。
6、对报名学员资格文件进行审核,并建立《学员档案》。
7、负责本地的市场调研工作,及时反馈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信息。
8、积极参与政法英杰的有关活动,接待政法英杰的各种培训课程或会议。
9、接受政法英杰组织的年度审核。
10、承办政法英杰临时交办的,与项目相关的其它任务。
政法英杰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心分校加盟招商加盟_经销支持
1、业务平台支持:政法英杰将向代理机构提供市场、销售、培训、服务、师资等全方位的支持。及时地把系列培训信息及课程派发给各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开放当地的用户资源。在通行的市场销售规则之外,政法英杰保持向代理机构的重要市场项目提供特殊政策支持,以支持代理机构的业务市场工作。
2、师资、课程及其他服务支持
1)政法英杰的支持体系将快速解决代理机构遇到的师资、课程安排等方面的疑难,通常的方式有电子邮件支持、电话支持和上门服务等。
2)通过相应机制的实施,建立当地市场、课程质量管理与总部支持的工作接口。
3)通过政法英杰的网站提供最新的课程知识及相关专业资料。
3、市场宣传支持计划:本着与代理机构共同投入、共同发展、共同收益的原则,政法英杰将制定出全国范围内整体规划,在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市场投入,与代理机构共同促进所有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推广。
机构管理办法
代理机构应积极努力开展工作,有责任维护政法英杰的声誉。对代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要求:
1、代理机构设负责人和联系人各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应报政法英杰备案。
2、代理机构与政法英杰机构签署协议书,各代理机构严格履行协议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代理机构以政法英杰所授权的名义在所授权区域开展工作。
4、代理机构应积极开展工作,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规定数量的招生工作。
5、代理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应聘请政法英杰现有的培训师并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开展培训。
6、根据政法英杰授权原则,各代理机构可具体组织承办相关项目的招生、培训辅导;欲代理其他项目的代理机构,可向政法英杰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考评及年审
政法英杰对代理机构的授权管理实行考评和年审制度。
1、主要内容:政法英杰制定的相关规定的情况、考生的组织、宣传渠道和手段、培训效果等。对年审不合格的机构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授权,并在有关媒体和网站上予以公示。
2、考评周期为三个月,年审周期为一年。
3、在同等条件下,通过年审的代理机构有加盟优先权。
附则
1. 经政法英杰授权,实施开展相关项目招生、培训等业务的代理机构、合作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2.“政法英杰”拥有本办法修正和最终解释权。
政法英杰公务员考试培训中心分校加盟招商加盟_加盟条件
1)必须对政法英杰有强烈的认同感,尽最大努力的推动所加盟项目在当地的发展;
2)具备法人资格和社会办学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人员素质,能合法经营;
4)对当地的培训市场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市场运作能力和财力条件;
5)认可政法英杰的发展思路和经营管理模式,认可政法英杰推行的管理理念和政法英杰相关项目的未来发展前景;
6)使用政法英杰统一规定的培训老师和课程;
7)接受和执行政法英杰制定的统一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能自愿执行加盟合约中规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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