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衣晓峰通讯员董宇翔)今后,黑龙江省月嫂市场准入门槛将大幅度提高――从业人员在上岗护理产妇及新生儿之前,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专业培训,签订护理服务合同,及时提供规范服务并予以记录。近日,该省妇联等机构制定《产妇家庭护理服务质量规范》、《新生儿家庭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月嫂的从业活动进行规范。
两个《规范》明确规定,凡是从事护理产妇和新生儿的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严格的专业培训,要系统学习产褥期所需要的生活护理、膳食营养、卫生保健、心理咨询、疾病预防等知识,并熟练掌握新生儿所需要的生活护理、专业护理、体能与智力训练及意外伤害防范的常识与技能。符合条件的,由劳动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同时,从业人员实行等级划分与晋级机会,每个级别都有严格的服务技能要求及相应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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