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闹得行业沸沸扬扬。虽然时至今日已经过了7月1号的执行日,而政府层面并没有出台正式的执行方案,说明了此方案受制于多方面的因素暂时不会执行。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进行深化改革,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以及买卖税票等违法行为。
政策层面的方向引导,确定了目前存在于全国各地、数量众多、实力不强的商业招商企业的转型也必须从这3方面来考虑自己的未来。现实一点看,成为区域终端纯销企业和专业性商业企业则可以说是更为现实的两条路。
对于工业企业来讲,只有极少数的企业具备了对全国药品市场队伍进行精细化开发的实力,大部分企业依然是通过招有渠道网络的商业企业或个人实现销售。鉴于这个实际情况,近年来一大批专业的第三方营销外包机构应运而生。他们通过建立区域市场的渠道优势资源,吸引生产企业与之合作,做得有声有色。
所以,药品生产流通对于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代理企业而言,借助医药工业“十二五”规划、新版gmp认证将不可避免地淘汰一大批实力较差的中小企业的有利契机,积极寻找那些产品独特、优势明显但资金和经营实力有限的中小工业企业实现控股、兼并、收购等合作,最终将工业企业的产品纳入自己的掌控之中,从而打造企业自身产销一体化的平台,更可以确保经营的长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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