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卫基妇〔2017〕9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体育局,化工园社会事业局,市儿童保健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属有关单位:
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体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卫妇幼〔2017〕1号),为有效控制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病率,提高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现就我市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用眼知识
1、加强社会宣传。制定科学规范的近视防控指南下发至各区,及时发布权威的近视防控知识,广泛普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利用每年“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专业医务人员深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指导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
2、加强学校宣传教育。发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在近视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儿童青少年良好用眼习惯中的主阵地作用,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合理安排课程与活动,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纳入课程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学校要落实每学期至少一次视力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提高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的预防保健意识。教师和家长应教育、督促儿童青少年保持正确的读写姿势,减少近距离长时间用眼,减少使用电子视频产品,保证充足睡眠和均衡营养。各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和体育局要联合制订区域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健康教育宣传计划和方案,采取措施,确保校内宣传落实到位。
3、加强体育运动宣传。印发相关文件,鼓励和倡导学生经常参加户外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特别是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等有益于眼肌锻炼的体育活动,有意识的增加望远时间和次数,要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二、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正
1、托幼机构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定期为幼儿检查视力,发现视力异常的幼儿,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诊治。
2、各中小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以及《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的要求,全面改善教学卫生条件,教室采光、电光源照明、课桌椅高度等教学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做到所有教室全部张贴视力表和眼保健操图,为学生创设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随意增加教学学时,保证课间休息时间,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上课,统筹控制好学生的家庭作业量。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每学期检查视力,对视力低下及有下降趋势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措施。
3、各区妇幼保健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儿童视力筛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妇社〔2008〕13号),主动联合教育部门做好托幼机构、中小学校视力筛查工作,筛查数据同时上报至市儿童保健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以及市疾控中心。建立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档案,对儿童青少年进行屈光筛查,早期筛查出屈光不正等异常或可疑眼病,进行分类管理,早期发现近视的倾向或趋势,制定跟踪干预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近视特别是高度近视的发生。
4、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江苏省学校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并联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区妇幼保健院(所)以及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积极开展针对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规范化筛查、预警、防治等研究,为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和方法,逐步建立科学、系统的防治模式和有效的干预途径及办法,不断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质量,有效改善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状况。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的特色和优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应普遍提供近视门诊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有条件的要开展近视康复矫治工作,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降低我市儿童青少年的近视发病率,消除因低视力与屈光不正导致的可避免盲。
三、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卫生计生、教育、体育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制定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并定期召开例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持续跟进,把近视防控工作作为推进儿童青少年素质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纳入卫生计生、教育和体育相关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做好专业技术服务与指导。市卫生计生委将委托市儿童保健所和南医大眼科医院作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单位,制定科学规范的近视防控指南,建立眼科、眼视光、眼保健、中医、营养等专家组成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附件2),负责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和咨询,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干预、控制和保护研究。
3、加强业务培训。一是发挥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的作用,加强基层眼科医生、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二是调研掌握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视光师的配备情况,注重视光师培养,确保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的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进展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三是制订培训计划,定期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长、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和家长进行眼健康知识和近视防控工作要求的培训,增强教育机构和家庭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的重视程度。通过广泛宣传培训,使科学用眼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普及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健康用眼知识,争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98%、教师及家长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95%。
4、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各区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学校素质教育综合考核体系,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定期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以及近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学生近视率增加比例高于平均水平的,在一定范围通报,学校不得申报年度先进单位和体育类特色校,确保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市教育局、体育局,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卫生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中,并运用好检查结果。
5、探索综合防控模式。各区要积极探索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模式,探索建立融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跟踪管理等内容为一体的长效防控机制和市、区、街联动的分级防治模式,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正”,强化综合防控效果。各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学校要积极探索把健康融入所有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全面促进学生体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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