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
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组建成立。是由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由唐山市昌盛河实业有限公司、泉州德声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集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2202.5万元,其中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60%。以“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
酒业有限公司”为生产主体,拥有“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郑州茅台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主体的两个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被国家命名为“中国酿酒葡萄之乡”和“中国干红城”的河北省昌黎县,生产公司占地面积36729.1平方米,拥有一个设备完整的独立发酵站,占地面积11700平方米,并拥有5000亩的标准化葡萄种植基地。年原酒发酵生产能力1.2万吨,成品酒生产能力1万吨。公司产品采用昌黎出产的赤霞珠、品丽珠、霞多丽等优良酿酒葡萄为原料,共有茅台系列、国韵系列、国色天香系列、礼品系列等多个干红、干白葡萄酒产品。
公司秉承“国酒风采、红色茅台”、“变的是颜色、不变的是品质”的品牌和质量理念,以良好的地理环境、优良的原料品质、先进的设备以及精湛的工艺技术,努力为消费者打造上乘品质的茅台葡萄酒系列产品。茅台葡萄酒作为茅台品牌的延伸和发展,坚持发扬茅台的企业精神和文化精神,为消费者生产信的过的产品,提供优质和过硬的服务。公司实行全质化管理,倡导“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全面推行”的运作方针。不断加强企业软硬件建设,企业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iso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
2010年,投资3.2亿元的茅台葡萄
酒庄园项目正式启动,这标志着茅台葡萄酒系列产品已开始正式进军高端。公司产品目前已覆盖全国各地并远销东南亚、日本等地区,深受消费者欢迎。茅台葡萄酒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成为国际知名的现代化葡萄酒企业,让世人畅饮
白酒王子“茅台”的同时必想酣畅
红酒公主“茅一、 加盟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定的市场开拓、管理能力。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与健全的销售
网络,特别是具有名优产品的营销网络。
3、对“茅台”品牌有高度的认知,具有长远发展眼光及战略规划。
4、 首批提货要求:
(1)省级代理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100万元,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代理商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50万元。
(2)地市级经销商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20万元。
(3)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二、 管理模式
1、全国各地经销商分类为:
省级经销商 、 地市级经销商、 分销商(
零售终端)
2、公司直接对省、地级经销商进行管理,并协助省、地级经销商对其分销商进行沟通管理。
3、公司对省级经销商的开发采取“分区域分品系独家经销制”,即公司对省级经销商在其所在行政区域内可按品系发展总经销;
4、公司将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协助各级经销商开发分销商;
5、各级经销商必须在其所在区域开发分销商,其网络应基本覆盖该区域,在公司原则上不对分销商进行管理,而由经销商管理;
三、宣传支持:
公司给予经销商充分的政策支持,在经销商所开发的区域原则上由经销商开展宣传活动,公司会根据经销商的销售状况,在适当地时机配合经销商进行宣传活动。
四、价格操作:
1、经销商进货价格为全国统一价;
2、各级经销商对其分销商实行指导价格,公司为维护经销商及分销商的权益,对窜货经销商采取惩罚制度,取消经销权并扣除其保证金和年终返利;
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是我们的宗旨。让我们携手共赢共创辉煌,欢迎您的加盟。招商电话:400-097-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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